深圳身份证挂失声明

本人于2008年8月21日在大冲嘉华百货不慎遗失身份证,身份证号码为:332624198407210025,我已在松坪山派出所正式挂失,在这我特别在网上再声明挂失一次,郑重声明自遗失时起此证件作废,一切与该身份证相关的行为以及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或经济损失,与本人无关!

如发现其他单位或个人持此身份证从事任何活动,需按本人照片认真核对,请提高警惕以防给您造成损失,并立即拨打110报警!特此严正申明。

  • 发信息者:匿名用户(非注册)
  • 联系方式:13424394014
  • 发布日期:2008-8-21 12:36:20
  • 有效期限:2008-11-19 12:36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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